便攜式稱重儀誤差如何控制
便攜式稱重一使得稱重臺的有效尺寸只有800×380×22mm;采用硬鋁合金材料,重量只有28公斤(單個),特別是稱重臺的高度只有22mm左右,所需引橋可以無限延長;因此該系統(tǒng)便于攜帶、運輸以及安裝使用,同時,該系統(tǒng)優(yōu)先采用了中文菜單操作,儀表具有完善的顯示、設定、修正、操作、打印、通訊等功能,使用起來簡單明了。
便攜式軸重儀的動態(tài)稱量精度
1、車輛軸載荷
A:雙軸剛性車輛
對于雙軸剛性車輛這種車型而言,動態(tài)稱量的軸載荷示值與靜態(tài)軸載荷的約定真值之間的zui大差值不應-過以下范圍:
e 級:±2.0%
f 級:±4.0%
B:其他車型
除雙軸剛性車輛以外的其他車型,動態(tài)稱量的軸載荷示值與軸載荷修正平均值之間的zui大差值不應-過以下范圍:
e 級:±4.0%
f 級:±8.0%
C:車輛整車總重量
便攜式軸重儀動態(tài)稱量中,整車總重量示值的zui大差值不應-過以下范圍:
5 級:±2.5%
10 級:±2.5%
便攜式動態(tài)軸重儀有如下現(xiàn)場使用要求:
(1) 地面要求:稱重臺應放置在平整的水泥路面或平整穩(wěn)定的瀝青路面,其正下方的地面不平度≤3mm/m2。車輛行駛方向上稱重臺兩側各18~36m 范圍內(nèi)路面平直;
(2) 兩稱重臺使用時應擺放在一條直線上,且與車輛行駛方向垂直;
(3) 被測車輛在過衡前,其車身應與兩稱重臺連線垂直,過衡時要勻速通過,且車速控制在 5km/h 以內(nèi),不-過 10km/h;
(4) 使用過程中,有 1~2 名工作人員引導指揮車輛,保證被測車輛的車輪碾壓在稱重臺有效稱量區(qū)域內(nèi);
(5) 嚴禁車輛在過衡時在稱重臺上剎車或變速變向。
謹記:便攜式動態(tài)軸重儀作為對車輛-限-載的預檢設備,稱量精度受外界因素 (如車速、路面情況等) 影響大,使用時一定要嚴格按生產(chǎn)廠家的使用要求來使用,且這種設備不能用于貿(mào)易結算場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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